编辑:鲁宣 |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发布时间:2019-11-01 | 浏览量:
各院部: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维护良好教学秩序,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4日-11月15日(第10-11周)。
二、检查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包含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
1.常规检查
检查常规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教学运行秩序、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与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措施及其落实、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研室活动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指导等。
2.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共两项,包括试卷专项检查、院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专项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院部自查
各院部自查时间为11月4日-11月8日(第10周)。
院部成立由院部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检查组。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检查材料准备和自查情况分析与汇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内容与要求见附件1、2)。
各院部需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每门课程教学情况,以及学生对“企业家进课堂”“暑期国际学校”的意见与建议,分类汇总学生座谈会记录。
11月8日前各院部将自查报告、学生座谈会评价意见汇总表(附件3)发至中心邮箱(jpzx@bwu.edu.cn)。
(二)学校检查
1.院部走访(第11周)
学校检查组根据约定时间到各院部进行走访,查阅、检查相关材料(见附件2)。
2.集中交流研讨(时间待定)
四、考核结果与应用
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检查结果予以反馈,并与本单位学期、年度考核挂钩。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