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离校生和2016级学生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在延期开学期间,为了推进教务系统网上审核方式,简化办公流程,提升审核效率,特在2016级学生中试运行学分认定网上申请和审核操作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在线提交申请(随时查看审核情况)

    操作方法见——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流程V1.0。

  2. 学院教学院长在线审核

    操作方法见——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培养方案课程认定操作手册V1.0。

  3. 教学运行处长在线审核

    操作方法见——教务处的审核界面与院系相同。

  4. 学籍管理岗检查替代是否有效,如学生提交的申请末通过,提醒教学院长及教学运行处长及时审核。

  5. 学籍管理岗检查学分认定是否完成,及时进行“计划完成审核”—“自动审核”,对“未通过”学生的情况,及时与学院教学秘书沟通。

  6. 关于离校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情况:离校生申请学分认定需要上交电子版申请表。学生首先与学院联系,提交申请表电子版至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交给教务处运行处长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由学籍管理岗录入系统,检查替代学分是否有效,如未通过,及时与学院教学秘书沟通。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需要学分认定的离校生和2016级学生,其他年级的学分认定待学生返校后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