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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做好各年级学生创新学分的咨询、申请、审核和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采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创新学分申请简要操作流程参见附件1。

1.创新学分申请安排

创新学分申请时间:2020年3月19日-4月10日

创新学分学院审核认定时间:2020年3月19日-4月10日

创新学分学校审核认定时间:2020年4月11日-13日

2.创新学分冲抵申请安排

创新学分冲抵申请仅限本科生在第八学期进行申请。

创新学分冲抵申请时间:2020年4月14日-30日

创新学分冲抵学院审核认定时间:2020年4月14日-30日

创新学分冲抵学校审核认定时间:2020年5月1日-3日

3.创新学分公示

创新学分认定和冲抵公示时间:2020年5月6日-12日

二、其他说明

1.创新学分申请有关文件说明

学校在2015年6月30日,对创新学分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因此, 2015年6月30日之后(包括2015年6月30日),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及评定参考标准依《关于构建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的意见》文件中规定执行。

2.学科竞赛等级说明

学校在2015年1月5日,对学科竞赛等级进行了新的认定,因此, 2015年1月5日之后获得的学科竞赛证书,以学校公布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结果为准。

3.创新学分冲抵的方案说明

从2015级(包括留级、修学复学到2015级的)开始,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2015年6月30日之后适用)执行,即可冲抵专业选修课或素质拓展课累计不超过6学分。

4.已经申请过创新学分并获批的成果,不能用于重复申请创新学分。2018-2019学年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后系统自动生成创新学分,不需要再次申请。

5.创新学分有关文件和学科竞赛等级认定文件,请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的“政策文件”中下载,“创新学分申请简要操作流程”,也可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的“系统说明”中下载。

三、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9534637

办公地点:人文楼213室

附件1:“创新教育管理系统”创新学分申请简要操作流程.pdf

教务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