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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京教研〔2017〕9号)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为做好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目标,结合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社科一般项目要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思维,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申报数量

我校科技一般项目限额申报3项,社科一般项目限额申报11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市属高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80%,社科一般项目40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4)原则上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四、资助经费

科技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7日16:00前,各单位提交本单位完成初评排序的《学院推荐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均发送至kyxm@b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要求:汇总表完成本学院的初审排序,汇总表须清晰列示本单位评审后的排序,不得出现同一序号多人的情况。并所列项目信息应与所提交的申请书保持一致。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强申报指导,指导申请人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科学编制预算。

2.各学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强科研信用管理。若出现申报资格不符、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请务必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请书。

2.本次申请需要网上填报,经学校评审确定向北京市教委推荐的项目后,项目负责人再进行网上填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89534220

科研处

2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