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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印发的《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京发﹝2018﹞3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2019年度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动态抽查所反馈问题,着力推进各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为制定好部门责任清单和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全体处级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京发﹝2018﹞38号)(学校办公室机要秘书科);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学校重点工作折子工程(OA办公系统)。

二、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

请各单位(部门)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学校年度发展重点工作,立足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三部分组成)。

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yuanban@bw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学校办公室。届时学校将统计提交情况,如实进行通报。

联系人:胡晓迎,电话:89534680。

三、大力督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学校党委将于下半年集中开展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检查,请各单位(部门)统筹工作安排,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撰写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各二级单位应在次年(2021年)1月底前向学校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结工作成效,检视问题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和推进落实工作思路。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