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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构建一流培养体系,提高教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现启动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北京市属公办本科高校分类发展方案》确定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定位,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以育人为核心,有效发挥教学改革在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教改项目应立足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和长远性问题,应形成有一定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二、项目类型及周期

(一)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各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1-2年。

(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面向全校开展,申报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

重点项目中设“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专项。选题要围绕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定位,围绕“四新”建设、“六卓越一拔尖”、“双万计划”、协同育人、思政课程改革、课程思政建设、教学质量保障、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等方面,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各级教学成果奖、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为基础,形成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明确的创新点,注重成果的可借鉴性、可复制推广性。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进行系统设计培育,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三、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二)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三)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四)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四、立项方式及原则

(一)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不能同时申报(重点项目未审批的不做降级评审)。

(二)项目负责人如在研其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已经在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予重复立项。

(四)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五、成果要求

项目结项时要求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同时要求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重点项目结项时要求至少公开发表1篇北大核心期刊以上教改论文,一般项目结项时要求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改论文。

六、研究经费

学校对教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重点项目每项2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5000元。研究经费必须用于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的开支并实行专款专用。

七、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认真组织内部指导工作。

(二)本次申报采用系统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上传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0.87:8001/business/login.jsp(系统使用的相关说明见附件2。申请书在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如法进行申报。

(三)各单位于2020年6月29日17:00前在系统内完成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并填写《北京物资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至jiaoyan@bw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李老师(13466399328)

系统技术支持:王文惠(010-62502558-606)

附件

1、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2、教学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3、北京物资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2020年6月19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