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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地区高校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1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及2019年《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现就2021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发放对象及补贴类别: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2021届非定向毕业本科生、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低保:毕业学年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残疾: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助学:本人在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特困人员: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二、 补贴标准及特别说明

1、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为1000元/人。

2、 定向、委培、已被保送读研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3、 符合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上交学院一份。

2、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

3、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必须是本人姓名的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为19位,非信用卡。

4、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补贴类型为低保的,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照片,《低保证》要包括有限期页、年审日期页或发放流水;若《低保证》中不包含学生本人,需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

(2)申请补贴类型为建档立卡(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需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如建档立卡家庭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

(3)申请补贴类型为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需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以及父母一方残疾证和关系证明的原件照片。注意,如果没有《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开具的贫困证明必须是镇级部门以上出具的。

(4)申请补贴类型为残疾的,需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照片。

(5)申请补贴类型为助学的,如果已经在学生处资助中心备案,由学生处提供助学贷款备案名单;其他需提供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的原件照片。

(6)申请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的,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

5、《个人申请表》上交纸质版1份;身份证(正面)照片和证明材料电子照片,是需要由学院上传到系统的,照片必须清晰,上传格式要求为.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银行卡不用在系统提交照片,只需要在系统录入正确的工商银行卡号。

四、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

1、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请2021届毕业生详细阅读此《通知》内容,于2020年9月11日之前向学院提交纸质版《个人申请表》及身份证、证明材料照片。

2、学院初审并录入系统:9月12日-21日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登录网址:(各学院均有账号和密码),录入申请人信息。

3、学校审核并公示:9月22日-28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公示。

北京物资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