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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校级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校级项目资助相关管理办法,2020年校级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安排

《结项报告书》、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一式五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各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1月12日前,提交至崇德楼415室。

《结项报告书》、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以及《汇总表》的电子板,各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1月12日前,发送至kyxm@bwu.edu.cn。

期刊论文复印件的报送要求:含期刊首页(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

二、考核指标:

验收成果为向国家各部委和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对策建议报告,或学术论文(CSSCI期刊论文),或理论文章(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北京日报理论版)。

项目结项时,达到结项要求,并取得良好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的,可继续支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进行评审,并开展科研信用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被记入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记录将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未通过,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其他校级项目。

联系人:孙巍 89534107

科研处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