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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严明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做好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号召全校党员干部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严明纪律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担当,恪守纪律规矩底线,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对全体人员做好廉政提醒,对相关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节前约谈提醒,督促大家遵规守纪。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严格执行离京报备审批等各项工作纪律,对本单位过节期间人员离京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要主动接受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舆情及有关疫情防控等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并教育家人和下属严守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一)严禁违规、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工作岗位;严禁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京、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形式提供的宴请、游玩、住宿、旅游、车辆及其他事项,严禁接受其赠与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等借机敛财;

(四)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进行祭扫、探亲访友、踏青游玩等活动;

(六)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七)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规定。

(九)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将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种渠道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迅速组织核查处置,既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又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院部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要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提出监督建议,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纪委办公室电话:89534611

办公地址:崇德楼916房间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