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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召开本学期第3次学生工作例会

4月2日下午,学生工作系统召开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第3次工作例会。学生处副处长荀萍主持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沈小静,学生处处长傅强,学生处副处长荀萍、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韩振节,团委副书记吴忠华、陈琦到会,参加会议的还有学生处、团委相关人员,以及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

 荀萍副处长首先总结了3月29日下午,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联合检查学生到课的情况。此次检查结果说明我校的学风状况仍有待改进,有些课堂学生缺课情况比较严重,检查组已向各院系公布抽查的结果。各院系将对缺课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本学期学校将对课堂秩序进行连续抽查,并严格执行《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修订)》,对于缺课较多的课堂,公布班级和学生名单,对旷课严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荀萍副处长还通报了《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请、销假规定》的制定情况。该规定于4月2日签发,对《北京物资学院本科高职学生管理规定》作了适当补充,目的在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培养学生的纪律观念,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出行情况。今后学生请假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请假单》。

韩振节主任介绍了我校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及村官报名工作的进展情况,团委副书记吴忠华介绍了本月可向毕业生提供的实习岗位。

 会上专题研讨了《北京物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的有关内容。各院系基本认同目前起草的《北京物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副书记沈小静强调,对于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必须进一步完善、加强,要尽可能将学生工作做实做细。学生处处长傅强部署了“中国·北京流通现代化论坛”来宾接待工作及学生参加学术讲座的相关任务,要求将各项活动的细节落实到相关院系和具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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