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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职业】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校外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2008级硕士研究生中正式开始实行“双导师制”。

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是指由校内指导教师(主导师)和合作导师(副导师)共同组成的导师负责制度。目前国内有部分高校进行了一些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的尝试,总体上都是在某个学科或者部分学生中进行试行,我校研究生部在认真调研,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双导师制”实施方案,本着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术水平提升,有利于拓展办学空间和吸纳校外优秀教育资源,有利于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工作开展,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结合我校与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政府机关、厂矿企业等的合作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我校研究生聘请了一批高水平的校外合作导师。首批接受聘任并已经开始指导研究生的42位校外导师中,来自政府机构的有13位,占31%;来自高水平大学的有9位,占21%;来自科研院所的有5位,占12%;来自厂矿企业高级管理岗位的有15位,占36%,他们全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一半具有博士学历,研究领域涉及应用经济、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三大学科,12个研究方向,可以对我校研究生进行多学科交叉的学术指导。

研究生部将进一步完善“双导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不断地改革与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入挖掘“合作导师”资源优势,在培养过程中利用其行业的经验和思维参与研究生课程设计,提供实践指导、实习平台以及指引就业方向,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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