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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选课通知

各年级学生

从第十七周周一(2011年12月19日)开始,教务处启动本学期选课工作,凡本科学生均应在学生学业事务管理系统选择下学期的选修课程。为确保选课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学生学业事务管理系统将选课分为预选和抢选两个阶段,其中抢选根据功能不同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1.预选阶段:第十七周周一至周五(2011年12月19日上午10:00--22日下午16:00)

2.抢选第一阶段:第十七周周五至十八周周四(2011年12月23日上午8:00--29日中午12:00)

3. 抢选第二阶段:第十九周周三至二十周周一(2012年1月4日上午8:00--1月9日中午12:00)

二、选课地点

学生既可在校内选课(在宿舍、图书馆进行网上选课),也可在校外进行选课。

三、操作说明

1. 登陆选课系统。在IE 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bwu.edu.cn 进入学校网站,在“校园直通车”栏单击“教务管理”进入教务管理中心,点击“教学资源门户”进入“北京物资学院学生学业事务管理系统”。输入学生个人学号和密码,进入本人选课界面。

2.选课成功后,界面显示的课表为本人下学期的课程表。

3. 选课结束,退出选课系统。

4.请在选课结束后打印本人课表并保留至期末,作为解决选课或成绩登录时可能出现的问题的依据。

四、特别提示

1.2008级毕业生中学分未修够的同学可以登录系统进行选课,修习剩余学分。如果需要学习的课程不能在系统中进行选课,应在选课期间向教务处提交补修课程申请。

2.转专业、留级等学生需要补免修课程的,应填写相应的补修免修课程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批后在选课期间向教务处提交申请。

其他选课注意事项请参阅附件中内容。

 

 

                                                  教务处      

                                               20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