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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安排,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7-19周,大一学生的期末考试安排在第20-21周。

现将期末考试安排公布如下,请同学们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学生需携带学生证,英语考试需自带耳机,其他课程的考试请根据考试要求携带指定物品。

同学们可登陆新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考试安排,同学们可在校园网首页校园直通车处点击“教务管理”----“教学资源门户”(校内访问),进入教学管理主页,自己激活账户后,按照《考试安排表查询说明》(链接到http://jwc.bwu.edu.cn/news/examguide.aspx)查询考试安排。如果不能激活账户或遇到其他技术问题,请与系统开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为13811759962,国峰老师。

为了方便师生查询课程的考试安排,现将总体考试安排表予以公布(见附件)。如有问题或其他调整,请同学们联系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考试安排调整申请表》,经审批后,任课教师负责与学生协调考试时间,找教室,通知学生、开课院系、监考所在院系,并到教务处备案。

按我校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如确因生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持有校医院开具的证明(其他医院的证明无效)在该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需要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需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交院系和教务处审批。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缓考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缓考资格,成绩记为零分。缓考学生必须持缓考申请表复印件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一次补考机会。

离校生请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根据校园网通知要求报名参加开学初补考。          

 教务处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