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本学期教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试卷管理工作,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教务处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试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5月24日-5月28日(第13周)进行。检查组到各院(系、部)走访检查的时间为半天。
1.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总体情况。学校将按照《北京物资学院考试工作条例》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总体情况。各院(系、部)需提供本单位上学期的课程试卷目录,以备抽查。试卷的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试卷存档资料包括:①教学记录表,②学生成绩登记表,③试卷样卷,④试卷标准答案,⑤监考记录,⑥试卷分析报告,⑦学生答卷(按学号排序)。
①任课教师有2名及以上的课程,其试卷是否采用分题评分、流水作业阅卷的方式进行;试卷数量很少或仅有1名任课教师的考试课程,在阅卷后是否有1名相关专业教师复核并签字。
②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评分标准是否统一;简答、论述、计算题(大题)以及应显示步骤得分的试题,其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是否有步骤得分;论文等其他考查的课程是否有详细、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
③是否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进行阅卷。得分点用正分表示,并同时记入题头左侧和卷首得分栏,减分用负分表示,并记入题目右侧。同时,阅卷教师是否在相应栏目签字。
④阅卷评分是否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严格公正,准确无误,无错评、漏评现象,核分是否准确无误。
⑤批改试卷是否整洁,应避免修改。若确需修改,更正人是否在更正处签字。
①教学记录表是否填写规范,成绩修改应签字并附成绩修改登记表。
②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的,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与成绩单上总评成绩要相符;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的,平时成绩要登录在成绩单的“平时成绩”栏内,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要登录在成绩单上“期末成绩”栏内,再按相应比例折算出总评成绩。
③是否标注出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及构成,如考勤、作业或测验等。
①学生成绩登记表中的各项分数是否与教学记录表中的分数一致。
②监考记录上监考教师、主考教师和学生签字是否齐备。
①一门课程需填写一份试卷分析报告,试卷分析报告填写是否完整,无漏项。
③试卷分析是否过于简单,是否对本次试卷进行细致深入的综合评价。
(5)试卷参考答案是否准确;评分标准制定是否科学规范(如计算题按步骤给分,问答题、论述题按答题要点给分等)
(6)试卷格式是否规范(试卷首页、答题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7)试卷上的课程名称是否与教学计划、教学记录表上的名称一致
期中教学检查采用院(系、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以各单位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学校检查重在督促院(系、部)自查,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
各院(系、部)自查时间为5月17日-5月21日(第12周)。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检查要求和检查内容认真查收试卷,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提前准备好上学期和本学期课表、上学期试卷、本学期试卷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学校对各院系进行走访检查的时间为第13周(具体走访时间见附件)。
各院(系、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及教学秘书参加。检查组在各单位汇报基础上查阅相关材料并进行交流。
由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试卷检查组。
1、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课表(试卷目录)
2、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答卷及其相关试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