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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申报2009年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工作开始启动。北京市教委确定我校2009年申报项目控制数额为11项:其中人文重点项目2项、人文面上项目7项、科技面上项目2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指导原则

贯彻北京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市属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建设,保证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

二、申报要求

科研计划项目的立项原则、立项程序、主要支持的学科领域等申报要求,依据市教委《关于200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教研〔2004〕6号)文件规定执行。重点项目根据北京高校创新工程工作会议的精神,主要支持先进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卫生、节能减排与清洁能源、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究等领域,为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

三、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欲申请2009年北京市教委项目的教研人员请登录校园网:http://www.bwu.edu.cn/点击“科学研究” →科研处网页→在文件下载栏中获取项目申报表格(包括:市教委人文项目申请书、科技项目申请书、专业代码表等)。

三、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规定

1.目前已有在研市教委,市哲社办项目的教研人员,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2.已经离休、退休或项目在研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研人员,均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其他申报事项依据北京市教委文件和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处项目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四、评审推荐程序

1.项目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项目申请书,以院、系、部为单位汇总后报送学校科研处;

2.科研处负责整理汇总,准备会议评审材料;

3.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投票,确定推荐上报项目。

4.确定推荐上报北京市教委人文重点项目的负责人还应做好参加市教委组织答辩会的准备,经答辩后,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立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2008年4月28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各一份报本单位科研秘书;

2.4月29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及本单位申请项目汇总表各一份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3.初定5月上旬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议,评审全部申报项目,确定推荐上报市教委立项项目。

4.5月中旬科研处依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向各院、系、部、下达填报推荐正式项目申请书通知,接到通知的项目申请人按确定的项目类别修改并打印相应的申请书,于5月26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

①市教委人文重点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10份(至少3份原件);

②市教委人文面上、科技面上项目: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全部为原件)。

为保证按时向北京市教委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请申请此类项目的教研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

联系电话:

金伟 89534221 

科 研 处

                                       2008.4.10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