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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08年高职升本推荐条件及考试组织办法

根据《北京市200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京考高招[2008]2号)的要求,我校2008年继续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试点工作,此项工作采取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北京物资学院2008届高等职业教育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证券与期货专业应届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德育基本素质达到A等以上。

4.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5.身体健康,体育基本素质达到B等以上。

6.发展性素质中至少有一项达到B等以上。

7.报考专业与现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推荐原则

1.开展“高职升本科”试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要遵循标准量化、程序公开的原则,选拔学习成绩好、综合素质高的高职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深造学习。

3.采取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推荐比例不超过我校2008年各专业高职应届毕业生的15%(北京市高招办核准的各专业具体推荐人数见附表)。

三、推荐办法

1.推荐办法按北京市规定,将高职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以及参与社会工作和活动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因素,科学、公正地量化成综合积分。

2.高职毕业生在校第一至第三学期为推荐资格认定综合考评期。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各院系依据考评期内学生的智育加权平均分数上报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情况,智育加权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具备推荐资格。

4.拟定人选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将在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名单。

5.被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要认真填写《北京市高职升本科推荐登记表》。

四、考试

被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须参加“高职升本科“考试。

考试科目:考试分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部分。

公共课考试内容为大学公共英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公布成绩。

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2:00-4:00

考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

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命题、阅卷,考试科目见附表,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基础课:

考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教学楼407教室

专业基础课:

考试时间:3月30日下午2:00-4:00

考试地点:教学楼407教室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办法将参照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制定和实施的办法执行。根据我校高职学生所学专业和相关院系的具体情况,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录取的学生插班升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二年级学习,对已学课程和成绩的认定,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院系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免修、重修或补修手续。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082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