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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总体教育教学计划保持不变的原则下,根据《北京物资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物院发〔2020〕4号、5号)文件安排,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级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往届已开题但未完成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要求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具体见附件1。

三、检查时间安排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于6月19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四、检查工作程序

1.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成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校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5名教师组成,组长须由教授来担任。

2.研究生提交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

3.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一致。

4.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进行评议后,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5.待疫情结束后,学院须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收齐保存至本学院。如学位论文题目发生变化,研究生还须提交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附件5)至本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于6月26日前将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yjspy@bwu.edu.cn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10855186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