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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社团换届通知

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物院党发(2020)18号)要求,规范学生社团换届程序,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特发出此换届通知,请各学生社团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按照通知要求,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一、换届时间

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社团换届时间定于六月份进行,各学生社团于七月前完成所有换届程序,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生校团委社团工作委员会说明情况。

二、换届流程

1.宣传动员阶段。现任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社团党团支部书记、社团社长或会长)接到通知后召开社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换届工作。

2.报名阶段。现任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汇总经业务指导单位和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的(疫情期间可以为电子版签名)候选人《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申请表》及其成绩单电子版发至社团团工委办公室邮箱,由团工委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核与公示。学生社团部门负责人报名表由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审核即可,自行留档。

3.选举阶段。学生社团在换届选举大会上由现任负责人做年度工作总结并宣读竞选规则和流程,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发表演说,由会员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唱票。由校团委社团工作委员会以及社团指导部现场监督。学生社团部门负责人选拔根据社团实际情况由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行确定。

4.结果公示。社团将选举结果报校团委社团指导部和社团团工委备案,经校团委认定后,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因特殊原因,换届未成功的学生社团由社团团工委整合统一进行全校公聘。

三、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条件: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需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我校规章制度;热心学生社团活动,具有一定特长,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志愿公益类和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之一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之一成绩应位于专业排名50%以内或者平均分不低于75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受到院系或以上组织处分者;

(二)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从事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曾冒用组织名义或他人名义进行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和声誉者;

(四)符合学校规定但不能担任学生干部的其他情况。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社团工作委员会所有。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社团工作委员会 社团指导部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