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0-06-11 | 浏览量: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物院教【2019】10号中的相关安排,现启动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中期检查范围
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可根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参加结项或中期检查。2019年度立项的两年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参加中期检查;2019年度立项的一年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参加结项评审。
二、工作要求
1、项目结项要求:
参加结项评审的项目需填写结项登记表(见附件1)、结项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报告体例见附件2)、成果复印件等,并上传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0.87:8001/business/login.jsp(系统使用的相关说明见附件5)。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8日。
理论型研究项目,应将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作为成果主体;应用型研究项目,应当提供研究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实际应用效果分析。
2、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并上传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0.87:8001/business/login.jsp(系统使用的相关说明见附件5)。
3、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6:3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
4、对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销,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5、各单位于2020年6月18日16:30前汇总填写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yan@bwu.edu.cn,过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不再提交。
三、经费拨付办法
结项评审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结项项目的资助额度拨付剩余经费。对审定为不通过或撤销的项目,不再拨付经费。
联系人:李小庆 联系电话:13466399328
系统技术支持:王文慧(010-62502558-606)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登记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体例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各单位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
附件5:教学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结项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