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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2.请各培养学院于10月15日前提交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详见:附件一

3.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学院复查结果为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二、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

1.全体研究生请于10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年学籍注册申请,并到自助打印机进行刷脸注册,打印注册凭条并张贴于研究生证指定位置。

符合暂缓注册条件的研究生请于10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学院辅导员处。

详见:附件二

2.10月23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汇总数据。

详见:附件三

 

 

研究生院

党委研工部

2020年9月30日

 

 

 

 

 

附件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附件二: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

附件三:在校生学籍注册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