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来源:教学评估中心 | 发布时间:2020-10-29 | 浏览量:
各院部: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维护良好教学秩序,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日-11月20日(第10-12周)。
二、检查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包含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
1.常规检查
检查常规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保障教学质量的措施及其落实、青年教师教学指导、教学运行秩序等。
2.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共两项,包括试卷专项检查、毕业论文归档管理专项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院部自查
各院部自查时间为11月2日-11月6日(第10周)。
院部成立由院部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检查组。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检查材料准备和自查情况分析与汇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
各院部需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每门课程教学情况的意见与建议,分类汇总学生座谈会记录。
请各院部于11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学生座谈会评价意见汇总表(附件3)发至中心邮箱(jpzx@bwu.edu.cn)。
(二)学校检查
1.院部试卷命题质量检查(第11周)
学校检查组根据约定时间到各院部进行走访,查阅、检查相关材料(见附件2、附件4)。
2.院部试卷、论文归档质量检查(第12周)
学校检查组根据约定时间到各院部进行走访,查阅、检查相关材料(见附件2、附件4、附件5)。
3.集中交流研讨(时间待定)
四、考核结果与应用
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检查结果予以反馈,并与本单位学期、年度考核挂钩。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