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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1〕30号)文件要求,按照我校“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46号)和《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文件具体执行办法,即日起正式启动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10月12日-13

1. 10月12日(周二)学校下达各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各学院通知所在学院全体研究生并开展布置筹备工作。

2.学院依据“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46号)文件要求,确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委名单需报学校审核备案;学院将《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发至本单位各级核算部门。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14日-10月31

1.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评选,审核评选证明材料和开展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1)和《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部门。

2.学院在审核参评人的材料后进行初评,建议按一级学科分类或者专硕类别分别评定,确定《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干汇总表》(附件3)。

3.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于10月31日之前把初评名单报研究生院。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学院推荐人员材料,包括: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干汇总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汇总表

以上材料提供盖章后的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三)学校审核阶段:11月01日-11月02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接到各学院初评名单后完成初评结果汇总、审核等工作,经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布获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校级评奖评优的评选,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四、联络方式

联系人:武鹏巍

办公地点:崇德楼615室

联系电话:010-89534387

邮箱:wupengwei@bwu.edu.cn

五、附件

附件1-6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