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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1年度“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的通知

按照《2021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活动指引》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北京团市委将在全市优秀青年中开展“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

三、推选对象和推选规则

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和联系服务的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确保推选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在14至35周岁之间(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获得一次以上市级以上荣誉;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下列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1.副厅级(含)以上干部;

2.曾获得往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等全团荣誉的个人和集体;

3.处于违法犯罪处罚期和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

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奋学习、积极思考、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学技术前沿研究,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创新性学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4.扶贫助困好青年:长期扎根边远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一线拼搏奋斗、建功立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

5.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四、活动安排

1.“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阶段

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活动,动员优秀青年广泛参与,按照优中选优和层层推选的原则,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少年提出的希望要求,聚焦身边人、身边事,按照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学上进、扶贫助困、崇德守信5个类别,积极寻找、推树、宣传各区、各系统的“向上向善好青年”特别注重积极寻找、推树、宣传奋斗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疫情等领域涌现的重大典型和青年榜样,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

2.需要提交材料具体包括:

①被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电子版推荐表

②提交盖章后的推荐表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同时另附文档报送个人详细事迹(1000-2000字左右)、提供1张电子版个人免冠一寸照片(JPG格式,小于200K)和2-5张与个人事迹相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照片(JPG格式,小于500K),展现个人风采(网上申报时以网页要求为准);

所有材料请于2021年3月9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wytw_zzb@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向上向善好青年

五、工作要求

1.突出年度主题。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深入发掘各类好青年不同的优秀事迹所体现的“听党话、跟党走”的深层次共性,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拥有的广阔发展机遇和建功舞台,展现的昂扬奋斗风貌、群体风采。

2.深入组织动员。各级团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考虑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面向基层一线、各行各业、各个圈层深入挖掘,推动活动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实现教育引领贯穿活动全过程。今年全国推选活动首次采用全社会化参与方式,各级团组织既要广泛发动,确保更多优秀典型脱颖而出,又要严格把关,确保活动有序进行。要注重与各类青年典型评选和故事征集活动的统筹衔接,把“向上向善好青年”的推树、宣传和分享同“北京青年榜样·时代楷模”、“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中国青年好网民”等工作结合起来,使青年典型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3.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以青少年为主体,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载体,采用典型分享和实践体验等方式,构建“青年积极追求进步—自发寻找身边榜样—宣传展示典型事迹—参与活动接受教育”的完整工作闭环,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

4.严肃活动纪律。严把纪律要求,规范活动流程,如参与人员有弄虚作假、诬陷诽谤等行为,一经查实应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追究责任。各类“向上向善好青年”如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应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证书。

附件1:“向上向善好青年”北京地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