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2.请各培养学院于922日前提交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详见:附件一

3.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学院复查结果为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二、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

1.在校研究生(非新生)请于92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年学籍注册申请,并到自助打印机进行刷脸注册,打印注册凭条并张贴于研究生证指定位置。

符合暂缓注册条件的研究生请于9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学院辅导员处。

详见:附件二

2.928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汇总数据。

详见:附件三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