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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资产管理水平,盘活我校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资产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京财资产【2020】1877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工作内容一:部门开展全部资产清查盘点

11月15日,资产管理处导出资产盘点表,按单位(使用部门/存放部门)发送至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各单位根据资产盘点表对本单位资产进行认真清查,上报本部门资产盘点情况。

各单位要重点关注由于机构合并和岗位调整等情形的资产调转和交接是否完成,本年新增资产是否及时入账,大型仪器设备是否有效使用及其使用台账是否登记完整等。同时,根据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及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仔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若有盘盈和盘亏资产,须逐项进行说明,如果没有盘盈资产和盘亏资产,无需单独提交说明。需提交资料如下:

附件1:资产清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2:表1-固定资产盘点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3:表2-盘亏资产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4:表3-盘盈资产明细表(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5:盘亏和盘盈资产的详细说明(电子版+纸质版)

工作内容二:开展重要大型软件资产抽查

随着我校信息化管理和教学水平逐步提高,信息软件采购量增长迅速,为了摸清我校重点软件资产的真实情况以及使用现状,资产管理处联合财务处、教务处和信息中心对全校的价值在25万元及以上的软件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资产管理处向相关单位资产管理员提供截止到11月4日的《重要软件资产情况统计表》,请相关单位将此统计表补充完整,并将本单位重要软件资产自查情况在资产清查报告中说明。根据各单位的软件自查情况,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教务处和信息中心对重点软件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另行通知。需提交资料如下:

附件6:重要软件资产情况统计表

以上两项工作内容中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各单位须于12月10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资产管理处王辉(崇德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资产管理处邮箱zcc@bwu.edu.cn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