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时间:2021-11-18 | 浏览量:
各培养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21)2号)的相关要求,依据《北京物资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物院发[2021]11号文)(附件1),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所有学位授权点均须在2022年1月底编制提交《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附件2)与《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3)。现将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范围:
本次参评的学位授权点共5个,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4个(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工商管理MBA)。
二、 工作要求
《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与《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直接反映各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是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必备材料之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需按年度在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各培养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编制,确保内容符合实际、数据真实准确。
三、 工作安排
参评学位授权点依据《北京物资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容在附件1中),结合学位点自己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编写《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只需编制2021年版本),《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本次需编制并提交2020及2121两个年度),于2022年1月5号将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文件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崇德楼617室)。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电话:89534902
邮箱:xkjs@bwu.edu.cn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