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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调整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遵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确保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课程的调整说明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于第16教学周(2021年12月24周五前)全部结课。原定于17、18周结课的课程,由各学院进行协调,于12月24日前完成补课。

二、关于课程考核的调整说明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于2021年12月27日(周一)-2022年1月7日(周五)进行,课程考试均改为线上进行。

(一)集中考试

研究生课程集中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负责安排监考老师(具体另行通知)。

1.考试时间:2021年12月30日(周四)下午(研究生院将于考前两周,发布集中考试具体安排)。

2.考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级微观经济学。

3.考试形式:线上闭卷考试。

4.其他事项:试卷袋领取、命题及审查、试题及相关材料提交、成绩提交等具体事项安排不变。

(二)分散考试和考查

研究生课程分散考试和考查,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考试需严格线上考场纪律,做好监考、巡考记录并留存备查。如因特殊原因,个别课程的分散考试也可由开课学院与责任学院进行协调,由责任学院组织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26日(周五)下班前提交《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分散考试和考查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请发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yjspy@bwu.edu.cn;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崇德楼615室)。试卷袋领取、命题及审查、成绩提交具体事项安排不变。各学院需在11月26日(周五)9:00-16:30,统一将分散考试试题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卷库(与集中考试试题提交时间一致)。

三、其他特殊情况

1.研究生如因疫情影响、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原则上须在考前一周向所在责任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履行缓考申请流程,责任学院审批后,需将缓考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备案。

2.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同时取消补考资格。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学校整体安排,上述各项工作如有变化,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