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时间:2021-11-23 | 浏览量:
各院部:
根据北京市和学校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集中考试工作进行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课程集中考试的说明
1.考试及监考形式
研究生课程集中考试形式为在线考试,具体考试发布平台由主考教师确定。在线考试统一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监考。
2.考试科目及时间
序号 |
时间及场次 |
科目 |
1 |
2021年12月30日 (周四) |
第一场13:30-15:30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第二场16:00-18:00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二、在线集中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研究生院负责集中考试的组织与协调,请各学院安排监考老师、统计线上考试考场信息(腾讯会议ID及密码、考试使用平台、收卷具体方式)等信息,并填写《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集中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于2021年12月1日(周三)下班前将电子版安排表提交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yjspy@bwu.edu.cn。研究生院汇总后,将及时通知各学院。
2.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巡考教师、科研秘书、辅导员应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期末集中在线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说明》(见附件2)中规定的步骤、要求、任务及职责做好线上考试准备、考试中的具体组织及考后试卷成绩的登录等工作。研究生应提前仔细阅读《研究生在线考试要求》(见附件3),按照规定准备好在线考试条件,并诚信考试。
3.考试期间,所有纪律要求,均与线下考试保持一致。如遇网络不畅等特殊情况,考生需及时与监考教师取得联系。监考教师可与巡考教师进行沟通,并及时处理。
三、其他特殊情况
1.研究生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考前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电子版),学院审批后将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备案。
2.在线考试进行中,学生因断网断电等在线考试条件不具备,经主考和监考教师同意后,由监考教师在“监考记录”表上登记,主考教师确认签字后,将监考记录表(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备案。
3.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学校整体安排,上述各项工作如有变化,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