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1-11-24 | 浏览量:
各单位:
学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按时完成,对北京市教委的科研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
一、结项范围
市教委批准立项,2021年12月前应结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变更提岀延期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生效,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二、结项安排:
1.项目结项材料采取网上受理。
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的“项目结项”按要求填写《总结报告书》和上传项目成果。
上传的论文成果要以论文名称命名并且要完整,包括期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研究类型为应用研究的项目的研究报告务必提交采纳证明材料。
上传的各项成果务必与本项目相关,与本项目无关、不符合北京市教委成果规范的成果无需上传。
2.报送材料
一般项目提交材料要求:《总结报告书》(完成签字、财务处盖章)、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重点项目提交材料要求:《总结报告书》(完成签字、财务处盖章)一式三份,均为原件;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胶装一式三份。
3.材料提交时间
项目延期申请系统提交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逾期不予办理。
结项材料系统提交时间:2021年12月14日前。
纸制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2月14日前,各单位汇总后,结项材料及《汇总表》统一交至崇德楼415。
4.评审准备:
重点项目负责人准备不超过8分钟结项汇报的ppt。
市教委将开展科研信用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被记入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记录将作为市教委科研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
本通知的有关表格可登陆北京市教委科研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kyc/)查阅。项目结项使用手册等材料可登录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查询。
另:其他各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项均可提交相应结项材料。
联系人:孙巍 89534107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研处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