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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1〕30号)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679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21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

(二)各申报单位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等次教学成果奖项目可推荐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申报单位应组织单位内部遴选,奖项等次结构应科学合理,提交申报材料前,完成对拟推荐成果名称、完成人姓名的公示。

(三)各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单位内部排序是评审过程中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四)各申报单位党委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把关,将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标准,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鼓励多所学校联合申报成果。

(六)申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须由单位统一向奖励办公室推荐,两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须由成果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申请。

(七)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网上填报平台上传材料、成果网址展示材料应完全一致,推荐项目名称、完成人应与学校校级成果奖获奖文件完全一致。

二、申报时间

2021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网上填报时间为12月13日9:00至12月20日17:00;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21日9:00至12月23日16:00。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培训

网上填报开始前,市教委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培训会,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各单位要在培训会后召开本单位项目填报人员培训会,确保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传达至各项目填报人员。为保证市级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有效运行,各单位工作联系人(管理员)承担本单位内部咨询的解答工作,无法解答或处理的问题由管理员统一联系市教委技术支持人员咨询。

(二)网上填报

1.网上填报平台网址为http://bjgjcgj.bjedu.en,目前已经为前期已反馈联系人的单位分配了管理员用户账号,账号将在网上填报平台使用培训会上统一发放。

2.项目申报用户账号由申报单位管理员根据本单位遴选结果统一分配,取得用户账号后可参加申报。

3.项目完成人根据平台提示填报完成后提交本校管理员审核,管理员在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及本单位主管校(院)领导姓名后可提交推荐市级评审。

4.各校需提供一个成果网址(在系统中填报),将成果申报材料和认为必要的视频及其他补充支撑材料放在此网址上,并在2022年1月31日前保证网络畅通。

5.网上申报平台申报相关问题由申报单位管理员与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三)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包括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推荐公文(一式2份,须附公布校级成果奖的校发文件,在文件项目序号前手写“△”进行标注,并在“△”后注明推荐成果汇总表中的排序,如“△6")。

2.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2份,从平台导出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及主管校(院、中心)领导签名(章),报送项目需与平台申报项目完全一致)。

3.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

4.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

5.支撑材料目录(仅目录提供纸质版,相关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可将支撑材料制作成统一的pdf电子文件上传到系统,同时放到学校指定的成果网址中)。

6.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可将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在网络平台提交),出版时间截至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材料报送地址为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西南角金码大厦(具体房间号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人员需按照学校当前防疫政策要求,提供入校所需相应材料。

四、专家推荐

为做好本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市教委将建立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并将从专家库中遴选部分专家组成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专家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一)推荐专家条件

1.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高度的责任;

2.具有正高级职称;

3.本人未申报本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4.身体健康,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下旬能够参加网络评审工作。

5.可为本校退休人员。

(二)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包括网上平台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提交两个环节,各单位管理员在平台用户中心-用户管理栏逐一添加完专家后,将汇总表导出打印(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余材料一并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宏观统筹,切实做好本校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总结、凝练工作,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本届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引导更多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工作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1.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材料

2.《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1〕30号)

3.《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6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