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奖励设置

1.全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北京市1名候选人);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北京市57名候选人)。

四、推报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北京物资学院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高校-省级-全国”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

(一)高校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我校团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报1人,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市委大学部。

(二)省级推荐阶段(6月)

团市委大学部负责组织开展北京市推报工作。对于各高校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资格核验与材料审查后,会同市学联等单位组织省级评选工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北京拟推报名单,并从中 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省级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市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9月至10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五)奖学金发放阶段(待定)

奖学金将陆续发放至获得者个人银行账户。

六、典型宣传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已连续举办14届,为进一步激励更多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本年度活动将在往年活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获奖者的相关事迹宣传工作,并制作新媒体产品通过官方平台账号进行全网传播。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建立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结合“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线上交流,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联系服务和跟踪培养。

七、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评的同学,需在5月16日前将《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的Word格式文件和文件电子版以及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和相关宣传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wytw_zzb@126.com,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北京物资学院+姓名+自强之星”,纸质版于返校后交至行知楼101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010-89534406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