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我校教师的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物院党发〔2021〕20号),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22年度“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觉维护国家、首都安全稳定和校园和谐,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

3.教书育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教学相长,尊重学生个性,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崇尚学术道德,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用自身道德情操指引学生正确成长方向;知荣明耻,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挑重担。

5.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真心关爱学生,严慈相济,公平公正,尊重、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积极承担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学生竞赛指导老师、研究生导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领路人,学生满意度高,师生关系融洽、和谐。

6.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协同创新;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完善育人方式;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不骄不躁,无违反学术道德和教学事故情况发生。

7.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5年,在我校工作满3年。近三年在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表彰。

8.近三年在校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2022年度“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5名,各院(部)级党组织推荐1名。

评选工作向一线教师倾斜;校领导不参与评选;已荣获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一般不连续参加评选,已获选两次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各院(部)级党组织负责推荐申报工作。推荐工作可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部)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出本单位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2.党委教师工作部参照评选条件牵头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就候选人情况征询学校纪委、组织和人事部门意见。

3.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与业绩通过校内宣传载体进行公开展示。

4.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选会议,依据正式候选人的事迹与业绩,实事求是,票决产生拟获评人选。拟获评人选得赞成票数必须达到到会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

5.公示。在校园网对拟获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校党委审定。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定。

五、表彰奖励

1.公示结果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学校发文表彰;

2.通过学校校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园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3.学校公开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获得“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的人选中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

六、组织领导

1. 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在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各院(部)党组织要依据评选条件组织提名推荐工作,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择优推荐。

3.若获评者出现违反师德有关规定的行为,学校依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物院党发〔2022〕19号),可撤销其荣誉称号。

4.各院(部)级党组织于2022年6月17日(周五)下班前将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bwu.edu.cn,纸质签名(盖章)版待疫情结束返岗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崇德楼907室),联系人:王萍,电话:13521811172。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2-4.北京物资学院2019-2021年度师德考核优秀名单

北京物资学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