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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物院教〔2021〕14号)及《关于开展 2021 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立项工作的通知》(物院教〔2021〕22号)中的相关安排,现启动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2021年立项的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中期检查范围

1、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可根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参加结项或中期检查。2021年度立项的两年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参加中期检查;2021年度立项的一年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含2021年立项的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参加结项评审。

2、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没有结项的,参加此次结项评审。

3、2019年度立项的市级“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校内重点及项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执行目标参加结项评审。

4、2020年度及2021年度立项的市级“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校内重点及项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执行目标参加结项或中期检查。原则上,3年期项目在立项第1-2年后参加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参加结项;2年期项目在立项1年后参加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参加结项评审。

二、工作要求

1、项目结项要求:

参加结项评审的项目需填写结项登记表(见附件1)、结项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报告体例见附件2)、成果复印件等,并上传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0.87:8001/business/login.jsp(系统使用的相关说明见附件5)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6月30日-2021年7月7日9:00。

理论型研究项目,应将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作为成果主体;应用型研究项目,应当提供研究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实际应用效果分析。

2、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并上传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0.87:8001/business/login.jsp(系统使用的相关说明见附件5)。

3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9: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

4、对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销,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5、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17:00前于系统内完成二级审核并导出各单位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各批次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yan@bwu.edu.cn,过期不予受理。市级“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7月7日9:00前将所有材料交所属学院,由所属学院二级评审负责人审核,2022年7月8日前完成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教研邮箱(jiaoyan@bwu.edu.cn)。

三、经费拨付办法

结项评审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结项项目的资助额度拨付剩余经费。对审定为不通过或撤销的项目,不再拨付经费。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89534127

系统技术支持:刘思妍(18910279958,liusiyan@e-plugger.com)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登记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体例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各单位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

附件5:教学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结项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