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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录取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核查内容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二、核查数据填报要求

(一)本科学生

1.各学院核查本学院2022级本科新生档案信息与招生信息是否全部一致,招生信息以教务系统中学籍数据为准(来源于招生数据),档案信息由学生处提供,并在“附件1:某某学院2022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档案信息核对”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

2.各学院核查本学院2022级本科新生中有考生加分政策的,与档案核对,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在“附件2:某某学院2022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加分情况”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如本学院无此类学生在表格中写“无”上交);

3.各学院核查本学院2022级本科新生中有国家专项政策的,核实报名资格,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在“附件3:某某学院2022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国家专项政策”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如本学院无此类学生在表格中写“无”上交);

4.核对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由安稳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

5.核查新生入学体检结果,由后勤管理处和教务处负责;

6.以上所有本科学生如在复查中发现问题,将学生信息汇总到对应的问题汇总表中(附件5:某某学院 疑似问题汇总表(本科生))单独提交。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1.各学院复查本学院2022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在“附件4:某某学院2022年录取新生(二学位)入学资格复查表”中记录复查情况。

2.核对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由安稳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

3.核查新生入学体检结果,由后勤管理处和教务处负责;

4.以上所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如在复查中发现问题,将学生信息汇总到对应的问题汇总表中(附件6:某某学院 疑似问题汇总表(二学位)),单独提交。

(三)放弃入学资格学生汇总

各学院核实2022级新生中所有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含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并在汇总至“附件7:某某学院 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汇总”。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按学生学历层次,将学院所有2022级报到注册的新生分别填写对应的“复查表”和“汇总表”,附件中7个表格全部提交,如无疑似问题汇总表中填写“无”,并于10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交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人文楼213)。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