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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公共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培训方式与要求

公共知识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注册与学习步骤如下:

1.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继续教育网站(http://bj.px.rsbsyzx.cn/)

2.选择“公共知识培训”登录培训平台,注册后登录后,选择10课时必修课,完成课程培训并通过考核。考核通过后,可打印学时证明作为学时登记的凭证。

(注意事项:注册时“组织机构”选择“北京物资学院”,工作单位写所属部门名称。)

教职工参与继续教育培训是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公共知识培训课程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继续教育必修课,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按照要求尽早完成课程学习。

咨询电话:89534235 孙老师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