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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 48号)要求,即日起正式启动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2020级研究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物院发【2018】]36号)相关规定执行,2021级研究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9月22日—26日

1. 9月22日学校下达各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以及名额分配情况。各学院通知所在学院全体研究生并开展布置筹备工作。

2.学院依据文件要求分类制定评选细则,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报评审办公室备案;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26日-10日7日

1.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附件2《2022年研究生国奖各学院推荐名额》)进行评选,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可以组织学生现场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填报《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

3.学院评选结果于10月8日之前报评审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学院推荐人员材料,至少包括: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一式三份)

附件2: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

以上材料提供盖章后的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三)学校评定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

1.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结合学院推荐情况,复核候选人申请材料。

2.10月15日-10月21日,学校公示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三、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达到树立榜样,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热情的目的。

四、联络方式

联系人:武鹏巍

办公地点:崇德楼615室

联系电话:010-89534387

邮箱:yjsy@bwu.edu.cn

五、附件

附件1-7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