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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所在学位点调整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

为适应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物院发〔2021〕54号)等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启动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与所在学位点调整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审定等环节,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学位点调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89534284 联系人:郝老师

北京物资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1:2023年度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附件2:2023年度调整所在学位点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