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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

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断提升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以下简称“培养计划”)

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强国战略,聚焦青年人才发展,不断提升首都青年人才综合素质和治理能力,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二、培养目标

“培养计划”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改革研究能力、治理实践能力的青年公务人员、国有企业青年管理人员和专注于国家和城市治理、社会发展理论研究的青年学者,通过开展专题理论教学、专题实践教学、圆桌对话、“一把手”论坛、情景模拟工作坊、青年先锋学员论坛、课题研究与导师辅导等活动,就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以及首都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教学,促进青年公务人员、国有企业青年管理人员和青年学术骨干综合素质的提升,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支持单位

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

()工作机构

“培养计划”日常工作由北京团市委和北京大学共同负责,办公室设在北京团市委机关工作部,北京团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配合做好高校学员的选拔和相关保障工作,北京团市委企业工作部配合做好国有企业学员选拔和相关保障工作。

四、选拔范围及条件

选拔者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发展潜质,甘于奉献,善于合作,敢于担当。

()选拔范围

主要面向北京市级、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募青年公务人员,面向国有企业招募青年管理人员,面向在京高校招募青年学者。同时,为加强学习和工作交流,从优吸纳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公务人员参加“培养计划”。

()选拔条件

1.青年公务人员

(1)40周岁以下的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35周岁以下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及科研能力,具有丰富的本单位业务领域实践经验,掌握本单位业务领域的国际国内发展动态;

(3)参与过北京市级重大政策问题的研究制定,或作为骨干人员参与北京市级()以上重大课题研究的优先。

2.青年企业管理人员

(1)40周岁以下的市管企业中层(正职)或二级企业班子成员(正职);35周岁以下的市管企业中层(副职)或二级企业班子成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及科研能力,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实践经验。

3.青年学者

(1)40周岁以下;

(2)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领域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业绩,关注并有意愿参与国家治理方面的相关课题研究。

五、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集中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计划实施、成果总结及推广四个阶段。

()集中报名

1.时间:20231月—2

2.内容:青年学者由在京高校组织人事部门与团委联合推荐,推荐人选要征求本单位纪检部门意见。20232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校团委邮箱tw@bwu.edu.cn

(1)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报名表(盖章版,一式三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个人陈述(结合本职工作谈对国家创新治理的认识、拟研究的方向,2000字左右,一份);

(4)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个人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及面试

1.时间:20232

2.内容:主办单位相关处室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面试,最终确定入选名单并通知人选所在单位。

()计划实施

1.时间:20233月—20243

2.内容:

(1)专题理论教学。定期举办专题理论教学,邀请相关专家围绕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与基层建设分维度进行政策解读,探索城市治理改革创新方式。聚焦首都治理重点方向,围绕北京“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五子”联动、“接诉即办”机制等专题进行现场授课,与学员互动,提升学员理论素养,拓宽学术视野。

(2)城市治理发展实践教学。定期举办实践教学活动,搭建互鉴交流的平台,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区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具体问题开展实地参观、主题研讨等。学习世界先进城市管理经验,提升学员国际化视野和社会治理水平,充分发挥青年人才作用,为区域发展出谋划策、对接资源,助力北京重点区域的发展和重点工作的推进。

(3)圆桌对话。定期举行圆桌对话,就新时代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领域热点问题、各领域改革实践等相关内容,开展经验分享和话题研讨,并邀请相关方面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参与论坛,促进思想碰撞和业务交流。

(4)“一把手”论坛。邀请中央单位、市委办局、各区党政“一把手”为学员解读政府工作,就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热点问题,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深度交流工作体会、工作思考和工作创新。关注政府改革,关切民生问题,解读公共政策,以此提高学员宏观视野,了解全市中心工作,深刻把握工作方法。

(5)情景模拟工作坊。定期开展情景模拟工作坊,采取较为创新的研讨与活动方式,学员通过参与具体情景模拟,围绕社会治理热点问题或案例,进行角色分工与沉浸式互动讨论,通过情景模拟方法与治理相结合,最终达到对相关问题充分解读与研究的目的。

(6)青年先锋学员论坛。定期开展学员论坛活动,每次活动由学员代表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本职工作领域的热点话题、焦点问题或者瓶颈难题,进行探讨和辨析,在寻求共识的前提下碰撞思想,共同探索改进国家治理的具体途径。

(7)课题研究与导师辅导。北京团市委与北京大学将共同发布研究课题,课题研究采取“1+1+1”的模式,即青年公务人员(青年企业管理人员)、青年学者、该领域专家或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军人物共同结对完成课题,也可以邀请本单位青年加入,共同研究。研究团队还可得到相关领域专家、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指导。

()成果总结及推广

1.时间:20241-3

2.内容:培养期结束后,将举办结业式,同时,主办单位将根据学员在专题研讨、圆桌对话、情景模拟工作坊等教学环节的表现以及课题完成情况,共同评价其学术成果并出具培养鉴定。

六、考核与管理

1.树立良好学风。培养对象要做到思想重视、态度端正,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任务。认真遵守学习、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以普通学员的身份,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2.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要积极参加专题研讨、实践教学、一把手论坛、圆桌对话和学员论坛,按时开展课题研究,发布课题成果。

3.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规定,缺席三次教学活动或未按时完成课题的学员,视同自动放弃培养资格,主办单位将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情况,退出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