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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组工”网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23〕1号,http://www.bjdj.gov.cn/article/43579.html),现将学校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政工职评工作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2018年12月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和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执行。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包括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党政兼职且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保卫、信访、人民武装、老干部、学生工作等部门的专职干部中,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具体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参评人员的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不包括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2023年7月31日以后调入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须于3月21日(周一)前将资格审核材料交组织部(崇德楼915,电话:89534586),并将《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zzb@bwu.edu.cn。资格审核资料包括:

(1)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见附件)(纸质版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意见”栏中须加盖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或书记签字);

(2)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其它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专业知识考试。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初定为4月初,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中旬,考试结果预计6月可查询,相关事项请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3.推荐和评审。学校组织评审组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进行(推荐)评审,后续工作按上级要求推荐或备案。

4.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对政工职评结果的使用按照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政工职评资格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申报人进行政治把关和师德把关。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将在初、中级备案审核及高级政工师评审阶段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参评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附件2: 2023年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

附件3: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大纲(2023年版)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