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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暨加强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73号)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切实落实北京市属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属,现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要从“首都稳、全国稳”的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北京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意义和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使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组织机构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四、检查内容

检查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为依据,检查内容包括设施安全、实验场所安全以及用水用电等基础安全等。另外还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等方面。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摸排阶段(通知下发至3月13日)

各单位对所辖实验室是否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摸底,摸清涉危实验室底数、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使用量等信息,建立完善涉危实验室基础信息台账。对涉危实验室,请填写《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3月13日前报送至实验教学中心(电子版发送到syjxzx@bw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实验教学中心108)。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4日至4月10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的书面稿(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和电子稿同时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实验教学中心(电子版发送到syjxzx@bwu.edu.cn,纸质版送至实验教学中心108)。

(三)整改督查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

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院(部门)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于5月底前督促完成隐患的全部整改。

(四)市教委检查验收阶段(6月至8月)

根据市教委通知和要求,做好迎接市教委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