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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作息时间调整及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作息时间调整及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

自4月3日(星期一)至本学期末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教职工工作时间调整为8:00-12:00,14:00-17:00,秋季学期开学后工作时间调整为8:00-12:00,13:30-16:30。

教学作息时间调整详见学校校历。

二、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

1.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课、上班,分别执行5月2日(星期二)、5月3日(星期三)的教学工作安排。

3.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课、上班,执行6月23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

4.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课、上班,分别执行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稳定、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表于假期开始前一天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学校同时安排处级干部值班,值班地点:崇德楼106室;值班电话:89534508、89534628,传真89534043、89534661。

学校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