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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各学院:

安稳处准备于近日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请各学院辅导员于2023年5月29日前收齐本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书”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给安稳处户籍办公室,资料汇总后统一上报永顺派出所,“户口迁移证”办理完毕后,会在毕业前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下发给学生,并通知学生在“户口迁移证”一个月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书电子版见附件)

特别提示:

1、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上外省研究生和第二学位,请填写“户口迁移确认书”,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外省学校地址,上交本学院辅导员,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在规定时间去外省学校落户。

2、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上北京市内(包括物院本校)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安稳处户籍科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手续。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办理留级的学生上报学生姓名,不办理迁移,等毕业时再办理迁移。

4、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确定能够解决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成都等地户口的同学需待拿到接收函或落户审批表后持复印件到安稳处户籍科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手续。

5、京外生源录取村官、征兵和志愿服务西部毕业生户口办理相关手续后暂存学校。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9534497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书

安稳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