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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用型本科教材立项建设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物资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物院发〔2022〕15号)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教材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物院发〔2022〕30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学校教材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全国优秀教材的定向培育,打造“实践实训”和“优势”两个系列的特色教材,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应用型本科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教材是指适用于学校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专业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不单独资助教辅(教学参考书、习题、案例、试题库等)资源的建设。学校鼓励建设包括课件、视频、网站在内的立体化、新形态教材。

二、立项类型

(1)“实践实训”教材。包括:实验指导书、专业实训教程、实验操作手册、实践指南等。鼓励产业学院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教材,体现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创新。

(2)“优势”教材。结合学校发展历史沿革,体现物流与流通优势特色,结合专业转型优化工作进展,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优势特色教材。

三、申报要求

1.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对应用型培养理念具有深刻认识,具有教材编写经验或企业实践经历,近三年承担过所编写教材对应课程。

2.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主编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3.申报教材立项建设周期为1-3年,教材编写应在建设期内完成并出版。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北京物资学院特色应用型教材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交所在院(部);

2.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

3.各院(部)党组织对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附件2);

4.各院(部)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原则上限报1项。

提交材料包括:汇总表、申请表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政治审核表的院部党组织盖章后的pdf版。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5.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教材基金优先资助。

请各院部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附件:

1.北京物资学院特色应用型教材立项申报表

2.北京物资学院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表

3.北京物资学院特色应用型教材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