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校办 | 来源:校办 | 发布时间:2023-09-19 | 浏览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在2023年10月-12月间开展全校范围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原则
(一)范围
由学校及学校授权有关部门制定发布,调整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行政管理关系,对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二)原则
1.合法性。即规章制度是否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是否仍现行有效。
2.必要性。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
3.规范性。即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的形式要求,具体内容是否与主题一致,文字是否精练、准确。
4.操作性。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主体、内容、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复、矛盾问题,执行效果能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二、清理原则和方式
按照“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补充空白的”原则,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
(一)保留。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相一致,紧扣学校章程,适宜于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二)废止。学校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已经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要求,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应当予以废止。
(三)修订。学校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部分内容不合时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高质量发展,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应依法修订完善。
(四)补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实际,以《北京物资学院章程》为核心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8日)。
学校办公室召开制度清理工作推进会,下发现行制度目录,并与各单位逐一核对。
(二)第二阶段(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各单位依据清理范围、原则和方式,按照保留、修改、废止、补充四方面分别汇总有关文件目录,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10月13前报学校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学校办公室对相关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清理意见,反馈至各部门开展制度草拟、修订或废止工作,各部门在约定时限内分批次将新制定或修订文件提请上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9日前将专门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学校办公室(方玉,89534248)。
2.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依据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原则开展工作,保证质量,严格按照本通知工作步骤做好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3.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规章制度清理中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事宜,要相互协商解决。
学校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