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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高校“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更好地加强首都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北京高校“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项目可根据《北京高校“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条目申报。

二、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课题申请人应对承担的课题具有相当的研究基础、条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四)在研的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该研究专项。申报2024年度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该研究专项。

三、研究专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研究专项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五、成果要求

成果应包含以下四种:①与项目内容直接相关的制度、办法、标准或政策建议等;②至少2篇与项目内容直接相关的典型实践案例(每个案例不超过1600字);③至少2篇与项目内容直接相关、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它文章(应在《中国高等教育》《思想理论教育导刊》《思想教育研究》《北京教育(德育)》等思想政治教育类刊物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北京日报》上发表,《北京教育(德育)》上发表的论文可以视为1篇核心,超出1篇仅视为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成果及课题编号。鼓励在新媒体平台发表网络文章,阅读量应不低于3万次,产生积极舆论效果的作品可等同于学术论文),其中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和其它文章不少于1篇;④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等。

六、申报纪律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按照《课题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真实准确,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申请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本课题;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各高校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

七、工作安排

(一)研究专项可由1所高校单独申报,也可由1所高校牵头、组织2—3所高校共同申报。

(二)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前将《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崇德楼9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b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89534001


党委宣传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