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现启动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为: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名额:上级下达我校第二批总名额为19人,具体名额分配件附件1.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11月7日
1. 11月7日学校下达各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以及名额分配情况。各学院通知所在学院全体研究生并开展布置筹备工作。
2.学院依据文件要求分类制定评选细则,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报评审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8日-11日15日
1.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附件1《2024年研究生国奖各学院推荐名额》)进行评选,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可以组织学生现场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填报《北京物资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学院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于11月16日之前报评审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学院推荐人员材料,至少包括:
(1)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2023-20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以上材料提供盖章后的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三)学校评定阶段:11月16日-11月26日
1.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学院推荐情况,复核候选人申请材料。
2.11月19日-11月26日,学校公示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四、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达到树立榜样,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热情的目的。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娜
办公地点:崇德楼617室
联系电话:010-89534320
邮箱:yjsy@bwu.edu.cn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