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凡 | 来源:法学院 | 发布时间:2018-05-11 | 浏览量:
讲座时间:2018年5月15日(周二)上午10:10-12:00
讲座地点:一教405教室
讲座主题:抢劫类案件的实务辨析
主讲嘉宾:李文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
讲座主持:孙瑜,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刑法学主讲教师、法学博士
欢迎各位领导、广大师生出席讲座!
附:实务案情简介
案例:
2017年1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李小怂翻墙进入通州赵村被害人赵大脚的家中,意图盗窃财物,在客厅中实施盗窃时被卧室内醒来的被害人发现,被害人随即将卧室门反锁,李小怂持刀敲门称不要报警,并向被害人索要手机,被害人主动交出手机后,李小怂继续敲门,被害人害怕房锁损坏后自己遭受伤害,故主动开门求情,李小怂进入卧室后用厨房找到的菜刀和布绳威胁被害人不要报警,并实施了捆绑。后因绳索捆绑不紧,被害人挣脱,后二人因夺菜刀发生打斗,致李小怂头部流血,为了防止赵大脚报警,再次持刀要求赵大脚拖地擦去血迹,并且主动将所盗财物归还后逃跑。
问题一:李小怂的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构成抢劫罪。
问题二:李小怂的行为是应当认定为盗窃后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的转化型抢劫,还是盗窃过程中临时起意,意图采取暴力手段压制他人反抗的直接抢劫行为?
问题三:实践中的棘手问题——证据采信。被害人称“看见嫌疑人持刀走来,便锁上卧室门,对方让其开门并问钱在哪里,她说在客厅钱包里,并说你拿钱赶紧走”,嫌疑人否认上述的关于要钱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