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来源:法学院 | 发布时间:2018-05-28 | 浏览量:
讲座时间:2018年5月29日(周二)上午10:10-12:00
讲座地点:一教405教室
讲座主题: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实务辨析
主讲嘉宾:岳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
讲座主持:孙瑜,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刑法学主讲教师、法学博士
欢迎各位领导、广大师生出席讲座!
附:实务案情简介
案例:
在凌晨1点左右,嫌疑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同时走出KTV门口下台阶。被害人贾某某下台阶时没站稳,身边扶他的人碰到了嫌疑人一方的王某甲(14岁),刘某(男)、王某甲就张口骂了对方几句,被害人蔡某某(贾某某司机)为老板出头,就说撞你怎么了,双方发生言语上的冲突。嫌疑人王某乙(女)也与蔡某某发生言语冲突,随即推搡抓挠蔡某某,当时两人中间围着被害人一方的人,他们在劝阻王某乙时,蔡某某将王某乙踹倒在地。此后,刘某、王某甲、王某乙与蔡某某互殴。被害人贾某某拉架过程中被刘某殴打面部,致双侧鼻骨骨折及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蔡某某左侧鼻骨骨折,多发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问题:刘某、王某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or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