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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2级学生2012-2013学年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安排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原制度实施情况,现将本次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2012—2013学年 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

请各部门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公示2012—2013学年(2012.9至2013.8)各项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并依照《学生手册》(《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核算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积分。各部门在公示阶段受理学生的意见反馈(公示期10月18日截止),各项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及积分由公示部门负责解释。

公示提供部门及公示范围:

1)   宣传部:“大学生记者团”干部职务等情况;

2)   教务处、信息学院:校级及以上数学竞赛、建模比赛等获奖情况;

3)   科研处:学校优秀论文评比等获奖情况;

4)   校团委: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及学生参与各类活动等情况、拾金不昧情况;各社团职务情况;

5)   学生公寓: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等评比情况;

6)   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获奖情况;

7)   体育教学部:学校主办的运动会、体育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学校代表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

其它部门若提供数据请与学生处协调解决,电话:89534436,联系人:程老师。

为便于各学院及全校学生及时查询公示情况,请将本部门公示以各自上传权限发送至校园网。如遇技术故障,请联系宣传部办公室,电话:89534001。公示题目请注明“《***部门学生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公示》”。

2. 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

2013年9月30日前

各班学生学年个人总结

各学院

2013年10月18日前

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学生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

各相关部门

2013年10月25日前

各学院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并公示汇总评分、评价结果

各学院

2013年11月1日前

各学院进行学生评优评奖   

各学院

2013年11月8日前

各学院公示评优评奖结果并报学生处审核

各学院

2013年11月15日前

审核评优评奖结果

学生处

2013年12月

总结表彰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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