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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新生上交户籍材料

2013级新生请注意:

 今年我校计划招生范围内2013级新生上交户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逾期不再办理。按照相关规定,新生交纳户籍采取“自愿原则”。

户籍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及一寸近照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2、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张。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咨询电话:89534497

保卫处户籍办

2013-09-27